08年7月 客户喜获美国L1签证延签2年批准最新案例展示!NEW
您知道吗,仅美国大学四年的免费教育,就可以为您节省子女十万美金的留学费用,这还不包括中小学的免费教育费用;提早移民美国,让子女早日接受世界一流的免费教育,是一笔最佳的投资。
一. 独具优势的美国L-1签证
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,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移民和访问者。作为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,美国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,接纳移民的能力和对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。
L-1签证,是国际公司调派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(有特别专有知识的人)到美国子公司工作所设的非移民签证。它的特点是:准许申请人具有双重“倾向”,既非移民,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征。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,L-1签证或者身份的持有人以及家属,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为移民身份,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。与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相比,L-1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,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。在中国经济腾飞以来,已经有不少聪明人士以这种方式进到了美国,而且获得了美国绿卡。
被调派人员的家属(包括配偶及子女)也可以同时提出L-2签证申请,作为家属随行人员一同前往美国。 L-1和L-2签证在有效期内均为多次往返的签证,通常第一次为签发一年有效期的签证,一年后再延长签发三年有效期的签证, 一直延续到第七年。被派人员在美工作满一年后,可以提出移民申请。此类申请被定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,不需向劳工局申请劳工卡, 即可直接向美国移民归化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。

L-1分为L-1A和L-1B两种,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的经理或主管,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;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,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。L-1持有人以及直系家属,法律允许这个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。L-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,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。
美国L1签证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的调遣,被派往美国分公司工作,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,总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开始。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,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批准签证,因为L-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上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。在美国的分公司成立一年后,上述两种公司人员依法均可向移民局申请美国的永久居留,美国投资移民,即人们通常所讲的“美国绿卡”,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。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,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。








